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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幫人買房收168萬元 購房不成反賠30萬
m.kejuu.com?2011-12-12 10:24?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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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麗娜)許某承諾幫朋友買房,收了168萬余元的購房款后,最終并未購房。她寫下賠償對方利息和經(jīng)濟損失30萬元的書面材料,對方據(jù)此起訴要求其賠錢。昨天記者從東城法院獲悉,法院判決許某按約定支付賠償金30萬元。
張某稱,去年3月,許某稱可低價購房,自己遂口頭委托她幫忙買房。他陸續(xù)給了許某168萬余元用于購房。
但此后許某并未履行承諾,去年11月她陸續(xù)返還了購房款,同時還寫下欠條,承諾賠付張某利息等損失30萬元。張某認為,許某虛構(gòu)購房一事,占用其資金數(shù)月給他造成了經(jīng)濟損失,許某承諾賠償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因此起訴索要賠償金30萬元。
許某辯稱,因城區(qū)合并導(dǎo)致購房不成,她在退還張某的部分購房款時被張某要求寫下30萬元的賠償,否則不會為其出具收條。
法院認為,30萬元的賠付約定,是雙方就購房未能成行,估算由此給張某造成的損失而達成的賠償協(xié)議,應(yīng)認定為雙方依照真實意思達成的契約,該協(xié)議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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