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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工作人員套取土地補償款獲刑
m.kejuu.com?2010-03-04 16:13?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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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谑旋埲A區(qū)龍橋鎮(zhèn)兩工作人員在辦理鎮(zhèn)政府重點工程租用土地過程中,采取欺騙手段,冒領屬集體所有的土地補償款55萬余元。經(jīng)龍華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日前兩人以貪污罪獲刑。
據(jù)介紹,今年53歲的林某義原是龍橋鎮(zhèn)永東村委會副主任;今年32歲的鄧某洪原是龍橋鎮(zhèn)團委副書記。經(jīng)審理查明,2007年底,龍華區(qū)政府在龍橋鎮(zhèn)等地開展重點工程租用土地工作。參與土地的丈量等工作之后,林某義與鄧某洪發(fā)現(xiàn)有3塊屬于永東村委會卻沒人主張權利的土地,兩人共謀將此3塊地確認到永東村一村民的名下,然后私分。商量好后,由林某義負責協(xié)調村民關系并提供相關文件和材料。鄧某洪負責將三塊地確認到村民林某校名下,套取土地補償款。
2008年1月至6月,林某義冒領土地補償款共計55萬余元,后與鄧某洪等人私分。林某義分得50余萬元,鄧某洪分得5萬元。林某義從其所得款項中分給王某能13萬元、林某校5萬元。破案后,林某義退回贓款2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林某義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的鄧某洪利用其工作便利,在辦理龍華區(qū)龍橋鎮(zhèn)政府某重點工程租用土地過程中,采取欺騙手段,冒領屬集體所有的土地補償款551742元,其行為均已構成貪污罪。一審依法判處林某義有期徒刑10年6個月;鄧某洪有期徒刑5年。 (記者文剛 通訊員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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