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局敗露 購車簽名揭開驚天騙局 直到有一天,廖濱說他想買豪車給韓小姐。幾天后,韓小姐來到泉州一家中介公司辦理豪車過戶手續(xù)時,售車經(jīng)理驚訝地問道:“廖濱?他不是叫廖某?”“怎么可能?”韓小姐同樣驚訝地回應道。售車經(jīng)理打開一份資料,把一張身份證復印件和簽名拿給韓小姐。她這才意識到自己可能掉進了一個精心編織的圈套。 回廈門后,韓小姐查出這個廖濱原名廖某,是一個無業(yè)的農(nóng)民,曾經(jīng)犯詐騙罪于2008年被判刑3年。更讓韓小姐無法接受的是,廖某已經(jīng)結婚,妻子就是自稱是妹妹的小雪,姓徐。 于是,韓小姐只能報警。很快,廖某在上海被廈門警方抓獲,第二天,徐某也被抓捕歸案。隨著警方偵查的深入,廖某和徐某的詐騙真相也被揭露了。 原來,廖某出獄后認識了在娛樂場所上班的徐某并交往,徐某懷孕后兩人結婚。沒有正式工作的廖某重操舊業(yè),通過婚介網(wǎng)絡敲開了多名未婚女子的心扉,韓小姐正是徐某坐月子時,廖某捕獲的“獵物”。 當韓小姐坐著廖某駕駛的蘭博基尼到海邊兜風時,她不知道,這輛豪車也是廖某用同樣手法從另一個女孩手中騙來的。 終審判決 騙子獲刑 女子背負重債 為了滿足夫妻二人窮奢極欲的生活,廖某在與韓小姐交往的同時還與另一名女孩談婚論嫁,采用同樣的詐騙手法,騙取錢財37萬元。在這一系列犯罪過程中,妻子徐某心知肚明,夫唱婦隨。 近日,廈門中院對廖某和徐某案宣判,認定二被告人均已構成詐騙罪,其中廖某詐騙金額為171.6萬余元,徐某詐騙金額為115.6萬余元,均屬數(shù)額特別巨大。在共同犯罪中,廖某是主犯,徐某是從犯。最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分別判處廖某和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九個月和七年。 但是,韓小姐被騙的100多萬元,或是以她個人名義借貸,或透支她自己的信用卡,這些沉重的債務負擔還要由她來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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