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營養(yǎng)餐事件涉事校長等5人被免
來源:人民日報 2012-11-27 編輯:唐麗萍
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湖南共有37個試點縣,由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每年600元(按照在校時間200天計算)的標準提供營養(yǎng)膳食補助,涉及中小學生165萬人。 當前,湖南對于供餐模式的選擇,并未“一刀切”,有學校食堂供餐、向餐飲企業(yè)購餐、托餐三種方式:對于那些條件較好、規(guī)模較大的學校,主要實行“食堂供餐”,由學校自主經營,統(tǒng)一管理,封閉運營,不得對外承包。對暫不具備開辦食堂條件但交通相對方便的學校,由餐飲企業(yè)配送供餐。而對那些條件不好、交通不便的學校則實行“托餐”方式,由農戶、餐館等按要求供餐。 “就目前而言,3元錢只是膳食改善,不是免費午餐。”楊定忠說,對于營養(yǎng)改善計劃,湖南要求37個連片貧困試點縣必須抓關鍵:一是堅決不能從中克扣資金,用來作為學校獎金、教師補貼等;二是抓好食品安全;三是改善各縣學校食堂條件,積極推進食堂供餐。 當前營養(yǎng)改善計劃在湖南37個連片試點縣遇到怎樣的困難?據了解,在啟動之初,一些縣招投標供餐企業(yè)時都遭遇“流標”,這是因為一方面要求3元錢足額用到營養(yǎng)餐上,另一方面由此產生的物流成本、人力成本等無人承擔。 臘爾山鎮(zhèn)所德小學這位支教老師告訴記者,經過這幾天發(fā)起捐款,已經籌到1.8萬多元,廚房已經租好,計劃27日開始采購原材料,這周之內可以開伙給孩子們供應午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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