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籌到保釋金 林益世今羈押北所
來源:臺海網 2012-10-26 編輯:黃水來
臺海網10月26日訊 據(jù)今日新聞網報道,臺北地方法院25日裁定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以新臺幣5000萬元交保,但因林益世家屬一時之間無法籌齊保釋金,法官今天凌晨裁定林益世羈押臺北看守所。 特偵組依涉貪污等4罪起訴林益世,案件移審北院。北院晚間開庭時,林益世不認貪污罪,他的律師團則主張林益世無串證或滅證之虞,也始終配合檢方調查,提出期盼以500萬元交保。 法官初步認為,林益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4罪,犯嫌重大,但檢察官已訊問林妻彭愛佳、林母沉若蘭等相關被告及證人完畢,因此無滅證、串供之虞。 法官審酌林益世的身分地位、資力及檢察官主張的犯罪所得等因素,裁定林益世以5000萬元具保后免于羈押,并限制出境及限制住居,停押期間林益世應每天到派出所報到。 但林益世的家屬26日凌晨無法籌齊5000萬元保釋金,法官裁定林益世羈押臺北看守所,等籌到保釋金,隨時可辦理交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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