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洗錢案今宣判 陳致中成焦點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08-26 編輯:黃水來
東南網(wǎng)8月26日訊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被控涉及“機要費”案、南港案及“海角七億”的洗錢案,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上午10點宣判,被告包括剛被解除議員職務(wù)的陳致中。合議庭強調(diào),心中只有法律、一切依法論法。 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后,更一審今天對“機要費”案不論作出什么樣的判決,恐怕都會引發(fā)藍(lán)綠陣營對司法的論戰(zhàn)。“高院”強調(diào),判決可受公評,但不希望流于情緒性謾罵。 陳致中因偽證案被判刑定讞,未獲緩刑的理由之一就是因為他還有洗錢案纏身。本案在一、二審時,陳致中夫婦選擇認(rèn)罪,并將瑞士帳戶的6.3億多元匯回特偵組指定帳戶,今天更一審的結(jié)果,是各界關(guān)注焦點。 臺“最高法院”當(dāng)初發(fā)回理由,包括陳水扁、吳淑珍的洗錢罪與貪污罪應(yīng)該分別論罪,還是一并從重論處?扁被控犯罪事實有侵占及詐領(lǐng)“機要費”及洗錢罪,吳淑珍比扁多了南港展覽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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