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伊春煙花爆炸案28人員受處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2011-08-03 編輯:黃水來
中新網(wǎng)8月3日電 據(jù)國家安監(jiān)總局網(wǎng)站消息,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通報了黑龍江伊春市“8.16”特別重大煙花爆竹爆炸事故調查處理結果,28名事故責任人員被嚴肅處理。 2010年8月16日9時47分,黑龍江省伊春市華利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利公司)發(fā)生特別重大煙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3人失蹤、15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818.40萬元。調查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嚴重違反安全生產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造成的責任事故。近日,國務院批復同意對該起事故的調查處理意見,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已按規(guī)定向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印發(fā)了事故結案通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通報了這起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果,對28名事故責任人員作出嚴肅處理,其中7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1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以下是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處理情況: 一、司法機關已采取措施人員 1.金朝相,中共黨員,烏馬河區(qū)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華利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經烏馬河區(qū)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決定,終止其人大代表資格,因涉嫌違法制造爆炸物品罪被依法批準逮捕。 2.周世吉,華利公司副經理,因涉嫌違法制造爆炸物品罪被依法批準逮捕。 3.鄧紹平,華利公司煙花車間主任兼技術指導,因涉嫌違法制造爆炸物品罪被依法批準逮捕。 4.吳慶文,中共黨員,伊春市安全監(jiān)管局副調研員,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5.高振波,中共黨員,伊春市安全監(jiān)管局危化科科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6.程傳信,中共黨員,烏馬河區(qū)安全監(jiān)管局局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7.劉純亞,中共黨員,烏馬河區(qū)安全監(jiān)管局科員,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