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今后征用土地要預存補償款
來源:新華網(wǎng) 2011-06-28 編輯:黃水來
昨日,太原市國土資源局介紹,今后各縣(市、區(qū))報批建設用地材料時,必須一并報送征地補償款預存憑證,否則一律不予受理。 “近年來重點工程增加,需要大量建設用地,為確保被征地及時拿到補償款,我市將實行征地費用預存制度?!笔袊临Y源局負責人表示,征地補償款預存制度是指,征(用)地申請單位在將征地報批材料送國土部門審查之前,要將依法計算的征地補償款,預先存入征地補償款專戶,待用地獲得批準后,及時足額兌付給被征地農(nóng)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和農(nóng)民。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開設預存征地補償款專戶,申請用地的單位報送征地材料前,要將征地補償款繳存至專戶。其中,以劃撥方式供地的,由申請用地單位全額繳納預存款。以出讓方式供地的,由土地儲備中心繳納征地預存款并計入成本,或者由用地意向單位預存,待土地出讓后予以退還。 預存耕地開墾費用的標準,按照我市開墾耕地的平均成本計算。預存被征地農(nóng)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用的標準,按照各縣(市、區(qū))征地統(tǒng)一年產(chǎn)值的5倍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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