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人社廳正式發(fā)布消息,經省政府批準,自2011年3月1日起,同步調整全省九設區(qū)84個縣、市、區(qū)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分別為21.99%、19.94%。(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