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至24日,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全國3266個分會場通過遠程會議系統(tǒng)同步參與了這場全國政法工作的年度盛會。這也是會議名稱由“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升格為“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后的第三次開會。改名不只是形式上的調整,而是意味著這場會議的規(guī)格提升了,和中央經(jīng)濟工作會議等一系列冠名“中央”的會議同屬執(zhí)政黨部署國家工作的頂層會議。中國的經(jīng)濟改革是過去四十年來改革事業(yè)的核心領域,也是改革的突破口,取得了輝煌成就。當前的法治改革不僅在一場會議的名稱上與經(jīng)濟改革實現(xiàn)了并駕齊驅,在內涵上實際上也吻合經(jīng)濟改革的核心思路。 作為必需品的法治 經(jīng)濟改革之初,是以共同富裕作為社會主義的正當經(jīng)濟目標,認可了物資需求作為國民和國家的基本需求,在此基礎上,以市場主體改革為核心,重新謀劃和制定了市場規(guī)則,讓市場作為物資供應的主要手段,滿足國民富足的核心需求。當前的法治改革不同于以往之處,便在于將法治同樣提升到了黨和國家、政府和個人共同的基本“必需品”的地位之上,于黨于國治國理政,于政府依法行政,于個人實現(xiàn)公平正義,法治都是無可替代的“必需品”。當前的司法改革實際上是為了滿足各方的法治需求而進行的法治供給側改革。新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進一步印證了這個核心思路。 在經(jīng)濟學上,必需品是指所有人都需要的商品。人們對必需品的需求并不會因為價格的改變而改變。比如說即使糧食的價格再高,人們還是有一日三餐的需求。經(jīng)濟學上的必需品與人們的生存緊密相關,只要作為人,都離不開這些商品。假如說經(jīng)濟學上的必需品滿足的是人們的生存這個基本需求,法治如何能成為一個國家的必需品呢?為什么法治現(xiàn)在成為了中國上至黨和國家,下至每個個體的必需品? 人類歷史上,曾有幾種作物深刻影響了歷史進程。其中源自南美的土豆和玉米引入歐洲后,改變了歐洲人的基本食物構成,土豆和玉米的高產(chǎn)量使得大量農(nóng)民得以從土地上解放出來,成為工業(yè)勞動者,推動了歐洲工業(yè)化的進程,從而改變了整個世界格局。有歷史學家也研究發(fā)現(xiàn),土豆和玉米引入中國后,豐富了食物供應,促進了人口增長,成為了康乾盛世的一個主要促成因素。 就像土豆、玉米與必需品的關系一樣,對人們來說,必需品是指糧食,到底是土豆、玉米還是小麥、水稻,屬于選擇性問題。人們的必需品是秩序,是公平正義,假如有其他東西可以滿足需求,法治便不是必需品了。 中國曾有不同于法治的治理結構,家國一體的道德教化治理、運動式治理、政府主導一切的官僚式治理,這些辦法都曾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秩序,整合了國家與民族。現(xiàn)在法治上升為秩序和正義供給的必需品,就像玉米和土豆取代其他糧食一樣,是因為人們認識到了它的好處,認識到了在新的歷史形勢下,只有法治才能最好地滿足人們對于秩序和公平公正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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