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官街頭裸奔”事件需各自反思
2015-12-08 15:36:58?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日前,“廳官在三亞被城管弄得沒尊嚴”的新聞讓三亞城管和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黑龍江記者站原站長畢國昌成為輿論風暴的中心,此事的最新進展是三亞城管兩名副中隊長被停職,而畢國昌表示仍未收到三亞方面的致歉,此事仍在進一步發(fā)酵之中。(12月8日人民網-海南視窗) 看來,畢國昌和三亞城管雙方都有些較上勁了。畢方發(fā)出帖子《三亞城管也太欺負外地人了》,三亞城管方也發(fā)帖《小城管給廳官大人的一封公開信》。畢認為三亞城管道謙沒誠意,而三亞城管則認為畢在用廳官身份施壓。 民間諺語講:會怪人怪自己,不會怪人怪別人。筆者認為,對于“廳官街頭裸奔”事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互相對掐和較勁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雙方都需靜心反思,首先正視和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這才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之道。 “廳官街頭裸奔”不全是城管的錯。畢國昌同志應該認識到,一則,自己的確沒有把自行車停放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下雨不是把車亂停亂放的理由。二則,在禁止游泳區(qū)域游泳,視當?shù)氐奶崾竞途鏋闊o物,行為比較“任性”。三則,在自行車和衣服被城管拿走后,也聯(lián)系上了朋友,完全可以避免“街頭裸奔”,執(zhí)意“裸奔”是想要擴大事件的不良影響。畢國昌同志需反思自己是否違反了公共文明規(guī)則,處事上是否做得理智,而不能把過錯全部歸究于三亞城管。 “廳官街頭裸奔”也不全是當事“廳官”的錯。三亞城管方面應該認識到,一則,發(fā)現(xiàn)有自行車亂停亂放的情況,完全可以用溫和柔性的辦法督促當事人糾正這類不算大的過錯,而直接剪斷車鎖,扣留車輛和衣服,方法顯得簡單粗暴,易于激化矛盾。二則,應以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保證執(zhí)法過程無瑕疵,在執(zhí)法過程中要做到全程錄像,避免出現(xiàn)扣押物品沒有清單和物品不清楚的情況。三則,在作出行政處罰后,應給予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渠道。三亞城管方面需反思事件中是否做到了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而不能把過錯全部歸究于當事人。 “廳官街頭裸奔”事件,反映了當前城管執(zhí)法中和游客在公共場所存在的不文明現(xiàn)象。消除城市不文明現(xiàn)象,要靠大家的努力。特別是對典型事件的當事雙方而言,更需從自身角度進行反思和改正,深刻汲取教訓,提高文明素養(yǎng),而不能把心思精力放在對掐和相互較勁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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