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小費”難推廣,得先找出病根
2015-08-21 16:53:2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日前,國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聯合發(fā)布 《關于進一步加強導游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表明了政策性支持導游“小費”的態(tài)度,在福州市旅游市場上導游“小費”也并不陌生,然而,為何長期以來遇到推廣的尷尬呢?首先應該找找“小費”難推廣的病根。國內游客沒有養(yǎng)成支付小費的習慣,或是問題的一個方面,但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小費”會無形中增加游客旅游負擔。我國旅游成本整體上較高,多年持續(xù)上漲的景點景區(qū)票價,以及高昂的景區(qū)景點消費品價格成本,實際上已經給游客造成了經濟和心理上的負擔,多數游客不樂意再支付“額外”的小費成本,以及“精打細算”的無奈,無形中極大地擠壓了“小費”的成長和存在空間。 退一步說,如果國內有更多的公益性景區(qū)、低廉收費的景區(qū),卻可以獲得相對優(yōu)質的服務,游客們必然會更多的樂意給導游小費。所以說,小費難實施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旅游成本整體偏高、經濟負擔較重。在歐洲國家尤其是西歐,它是一種建立在社會化職業(yè)性質特點基礎上的補充。導游通過出團,旅行社以每日100—140歐元的稅后價格支付給導游帶團服務費。收入所繳納的稅收直接劃撥給導游的個人社會保險賬戶,以此作為另一種形式的導游待遇。導游小費不過是導游收入構成中可有可無的“調味劑”。導游“小費”的構成和屬性,會直接影響游客和消費者給小費的積極性。在政府和公司已經充分保障和導游的收入權利情況下,游客是相對樂意支付這一筆費用的,也才能因此體現導游的“服務水準”和服務滿意度;反之,政府和用工企業(yè)推卸責任,將導游工資收入中的一部分明確由“小費”保障,就相對于游客和消費者要想獲得優(yōu)質服務就必須提供“小費”,不提供“小費”就變成了“折扣服務”,這樣的小費構成和小費屬性,必然再一次打消公眾支持和參與“小費”支付的積極性。 對于國內導游,業(yè)內形象比喻為“無底薪、無保障、無尊嚴、無身份”。這一讓人感慨也讓廣大導游尷尬的身份和收入現狀,不是因為多年來沒有收“小費”造成的,恰恰是因為政府和企業(yè)責任未盡到位,尤其是政府對于導游等行業(yè)從業(yè)人員的收入體制機制保障體制缺乏干預造成的。 “小費”難推廣,往往代表著一個地方某個服務領域的整體發(fā)達程度,以及是否讓廣大消費者“舒心”、“滿意”。國內游客理論上“不差錢”,為何在支付小費上長期“吝嗇”?更多的應該從行業(yè)自身和導游收入機制體制上找原因。只有找到了病根,才有可能對癥下藥。 |
相關閱讀:
- [ 08-21]導游小費:亟需重構的行業(yè)生態(tài)
- [ 08-21]我為什么贊成導游小費制度?
- [ 08-21]小費合法化謹防強迫化
- [ 08-21]工具化的小費制度無關小費文化
- [ 08-21]要有等待小費文明自然生成的耐心
- [ 08-05]凈化市場為導游減壓
- [ 08-04]“臺導游爆內幕”何以刷屏朋友圈
- [ 05-21]“導游猝死”亟待導游行業(yè)的規(guī)范與變革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