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傍晚,李三仁夫婦與律師簽訂代理協(xié)議,正式啟動申請呼格吉勒圖案的國家賠償,其家人希望能在春節(jié)前結束這一工作。有消息說,呼格家屬至少可獲104萬元國家賠償,對這一數(shù)目呼格吉勒圖母親表示不會接受。(12月18日《新京報》)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一公廁發(fā)生奸殺案,18歲的呼格被認定是兇手,62天后被執(zhí)行死刑。今年12月15日,內蒙古高院對呼格案再審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無罪。緊接著,國家賠償進入正式程序。 此前網上有消息說,呼格家屬可能獲得140萬或104萬的國家賠償。呼格家屬現(xiàn)在明確表示,不接受104萬。其實,呼格家屬不接受104萬并不是漫天要價。 沒有比較就沒有鑒別。對于國家賠償?shù)木唧w數(shù)額,呼格家屬當然有比照的標準,分別是??诠室鈿⑷嗽┌?、浙江叔侄奸殺冤案以及發(fā)生在內蒙包頭的王本余奸殺冤案。三案當事人,海口的黃家光入獄17年,獲賠160多萬元;浙江張氏叔侄入獄10年,獲賠220余萬元;包頭奸殺冤案,王本余入獄18年,獲賠150萬。倘若呼格家屬真的只獲得104萬或140萬的賠償,比任何一個案件的賠償都少,這無論如何說不過去,而且還沒有考慮物價上漲的因素。此其一。 其二,也是特別重要的一點,上述三案的當事人被判的均是有期徒刑,而呼格已經在18年前被法律無情地奪走了無辜的生命。正如呼格的母親所言:“這些人都還活著,關鍵我兒子都死了!” 正因如此,對于呼格案的國家賠償,一方面,要依據國家的相關條款給予賠償,也就是說要依法——呼格家屬不能漫天要價,國家賠償也不要打任何折扣;另一方面,也要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讓呼格家屬在失去兒子之后能夠得到適當?shù)难a償和心靈上的慰藉。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處理呼格案的國家賠償,依法是前提;而在這個前提下,必須多點人文關懷,依法賠償和酌情補償相結合,才是最佳最有效的辦法。 |
相關閱讀:
- [ 12-18]當初呼格案如果換個法官會怎樣
- [ 12-17]呼格案的教訓如何超越命運偶然
- [ 12-16]“呼格案”平冤:從個案正義到制度正義
- [ 11-21]“呼格案”啟動再審重塑個案公正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lián)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