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服務不能給市場強加責任
www.fjnet.cn?2013-04-28 06:55? 肖 暢?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日前,國家郵政局提出,快遞企業(yè)應該繳納郵政普遍服務基金。面對或被拿走的25%-40%企業(yè)利潤,快遞企業(yè)把該基金稱為“份子錢”,疾呼“不公平”。在近日的一場“研討會”中,參與企業(yè)稱目前生存狀況已經相當艱難,只能漲價應對。 普遍服務基金,見諸《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去年郵政局、財政部共同制定草案并征求意見,現(xiàn)已起草完畢,近期將實施。在《郵政法》中,普遍服務基金就已存在,《暫行辦法》將征收對象、標準細化,因而有了明確操作性、針對性。 普遍服務基金在國際上很普遍,也有其道理。郵政服務有市場的部分,也有公益的部分,公益部分即“郵政普遍服務”,它不能考慮盈利問題,譬如保持邊遠貧窮地區(qū)正常通信,而成本壓力靠國家補貼、基金等形式緩解。 按常理,基金的投入者,同時享受基金的援助,譬如郵政基金,應是體現(xiàn)企業(yè)之間風險、成本均攤。但以《暫行辦法》來看,快遞企業(yè)的部分收益補助郵政普遍服務,成本是單方面轉嫁,保障度、受益面、市場門檻有沒有相應的調整?基金被稱為“份子錢”,也就是有去無回,只有責任,沒有受益,企業(yè)當然不愿意。 自國企改革以來,我們一直強調政企分離,強調市場,強調平等、競爭。2005年國家郵政局重組,組建中國郵政集團,國家郵政運營進入企業(yè)化、商業(yè)化軌道,其基本要求自然是尊重市場規(guī)律。也就是說,國家郵政企業(yè),與快遞企業(yè),都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郵政企業(yè)承擔了郵政普遍服務,付出了相應成本,這是其身份所系,是職責所在,也享受了國家補貼。普遍服務基金可以進一步提供補償,但如何設立,采取何種形式,尤其是責任、利益如何分配,無不需要討論。 公益服務的理由無可辯駁,但公益有時成了大帽子,成為強加責任的理由。并不是說面向市場就不能談公益,但并不是在實踐中可以一刀切?,F(xiàn)代社會的政府、市場有各種形式的合作可能,借助市場之力服務于公益有很多探索空間。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公平、合理。有一種意見認為,快遞企業(yè)充分逐利,把公益服務的重擔留給了郵政企業(yè),看似不公平。但快遞企業(yè)、郵政企業(yè)之間,首先是平等的市場主體,讓快遞企業(yè)“補償”郵政企業(yè),難道不能合作、商量、談判?擬定的《辦法》,是否有傾向性,有沒有考慮民營企業(yè)的意見? 這并非個例,一些國有企業(yè)承擔了國計民生,一些公益服務重擔加身,好似就覺得失去了部分市場逐利空間,于是,有失必有所補,找政府解難,哭要政策、待遇,變著法子擠占民營企業(yè)空間,貌似都理所當然。 目前,國家經濟存在保增長的目標,一季度經濟數(shù)據(jù)不甚理想,國資委4月23日召開經濟形勢通報會議,要求中央企業(yè)必須承擔保增長的重大責任,并設下10%的目標。重托之下,也有輿論開始擔心,呼吁警惕國企“對其他類別企業(yè)的擠壓”。事實上,國企當前的重要任務,就是調結構、轉方式,改善經營管理水平。國資委下達任務的同時,也強調各地繼續(xù)堅持“依法合規(guī)、市場機制”的工作理念,也就是說,國有企業(yè)首先要做到的是,尊重市場。所以,借市場、企業(yè)之力完善公益服務,都需要在平等的前提下,尋求合作、互惠的探索途徑。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4-27]公益要對貪腐“零容忍”
- [ 04-25]消費公益訴訟為何只能消協(xié)做?
- [ 04-18]出租車改革:公益化,還是市場化?
- [ 04-07]公益墓園不缺位,方解“死不起”焦慮
- [ 04-07]墓穴的公益性要遠超市場性
- [ 04-02]墓穴的公益性要遠超市場性
- [ 03-22]鐵路市場化如何兼顧公益性
- [ 03-21]春運當列入鐵路市場化的“公益保護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