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不能“只買貴的”
www.fjnet.cn?2013-02-26 06:49? 徐立凡?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政府采購制度不能發(fā)揮有效作用,從根本上說是因為政府采購作為典型的政府行為,實際上處在封閉運行的狀態(tài)中。 中國社科院日前發(fā)布的《法治藍皮書》披露,政府采購價格虛高問題十分突出,資金浪費嚴重,背離制度設計初衷。部分地方政府去年1月至9月采購的商品,八成高于市場平均價,超過一半的商品價格高于市場平均價1.5倍以內(nèi)。 政府采購是通過集中性采購,將財政資金用到明面上,以此促進政府支出透明化,但調(diào)查表明,“只買貴的”“不買對的”,仍然較為普遍,這不僅讓一項理應“陽光”的政務蒙上了陰影,而且對政府公信力也會形成傷害。政府采購價格何以高于市場均價,原因不言自明。無非是拿公共資金牟取一己之私。值得研究的關鍵在于,這種尋租空間何以能夠輕易形成。 政府采購的制度設計并非不完備,既有相關法規(guī),也有實施細則。但是,實際情況是,“防火墻”起不到應有作用,審批關、招投標關和事后公告關都存在不少疏漏。以審批為例,政府采購資金需要由財政部門出,而審批權就掌握在財政部門手中,審批關口很容易形如虛設。在招投標環(huán)節(jié),雖然程序是開放式的,但實際上政府采購方中意的企業(yè),很容易通過圍標等手段中標,導致“價低者得”成為空話;在事后公告環(huán)節(jié),由于對于公告缺乏規(guī)范,而只公布結果,因此社會各界難以從中獲得監(jiān)督支點。 政府采購制度不能發(fā)揮有效作用,從根本上說是因為政府采購作為典型的政府行為,實際上處在封閉運行的狀態(tài)中。買什么、向誰買、怎么公之于眾,基本是政府說了算,外部監(jiān)管力量無從介入。由于不存在一個可以真正將政府采購權束縛起來的“籠子”,所以,不出現(xiàn)政府采購價高于市場平均價的情況,反而會是咄咄怪事。 還要看到,預算制度的不夠科學,從另外一個角度刺激了政府采購價格的虛高。一些政府單位,為了防止下一財年預算被減,總會在年底前突擊花錢。預算結余多的單位,為了花完錢,寧愿讓采購價一漲再漲。讓政府采購真正陽光起來,正常起來,需要治的痼疾不少。其一,政府采購是政府行為,應由政府內(nèi)部完成,就更需要決策民主化。其二,政府采購的相關監(jiān)督權,不能過于集中,而必須分散。比如,審批權力可以交給人大,以此避免自己監(jiān)管自己的問題。這也是公共財政成為陽光財政的必由之路。其三,目前仍顯粗糙的招投標和公告環(huán)節(jié),需要重新設計,使之真正發(fā)揮出監(jiān)督作用。而最好的監(jiān)督方式,是采購由政府完成,監(jiān)督權則主要交給社會。其四,財政預算,還需向科學化專業(yè)化大幅邁進。政府部門不應是“高富帥”,而應做“葛朗臺”。當政府部門的錢來得不是那么容易,花的時候需要仔細掂量之時,“只買貴的”的豪放勁兒,自然會收斂。 政府采購,是行政行為的一個窗口。是否得當,是否科學,是行政力高低的一個重要方面。行政體系改革,不妨把政府采購作為一個重要突破口。 |
- 責任編輯:唐麗萍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2-16]政府采購不能讓企業(yè)“自證清白”
- [ 01-09]政府采購收養(yǎng)服務,可解袁厲害之困
- [ 11-23]政府采購非“Windows8”不可?
- [ 11-07]公共采購網(wǎng)讓政府采購更陽光
- [ 10-24]“非招標采購”也要曬到陽光
- [ 07-10]政府采購如何學會精打細算
- [ 07-04]財政管家不應為采購“節(jié)約”沾沾自喜
- [ 06-28]“優(yōu)先采購”還需避免“許金不酬”的輕佻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