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務員建集資房"是看到問題開錯藥方
www.fjnet.cn?2013-01-24 15:31? 張 濤?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廣東省政協(xié)十一屆一次會議于23日下午開幕。記者獲悉,省民建、省臺盟都向大會提交提案,建議通過建集資房等方式,解決省直公務員住房問題?!罢贸鲆粔K地建集資房或成本房,允許各單位以集資等形式實行舊區(qū)舊房改造改建”。(1月23日《南方日報》) “為公務員建集資房”的建議一出,立即招來網(wǎng)友的口水板磚。有網(wǎng)友質疑,“只有公務員買不起起房嗎?叫其他低收入者情何以堪?”,也有網(wǎng)友把前不久碩士爭搶哈爾濱環(huán)衛(wèi)工編制一事聯(lián)系起來,感嘆道“怪不得人人都向往公務員,連環(huán)衛(wèi)工的崗位都好多人竟爭,福利呀?。?!”不過,在我看來,“為公務員建集資房”不能和一般意義上的雷言雷語相提并論,其之所以引發(fā)民意沸騰,在于看到問題之后開錯了藥方。 眼下,工薪一族工資水平遠遠落后于房價已是不爭事實。去年上海易居房地產(chǎn)研究院發(fā)布的全國各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行榜顯示,近七成城市的房價收入比超出合理區(qū)間,其中廣州房價收入比高居全國第八。正如廣東省臺盟在提案指出,目前廣州市中心城區(qū)住房均價已達到2萬多元,普通科級公務員月收入僅5000元左右,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擁有一個溫暖的小窩,對很多年輕公務員來說是個頗為奢侈的夢想。不過,據(jù)此建議“為公務員建集資房”卻是個不折不扣的餿主意。 在計劃經(jīng)濟時代下,集資建房是一種福利和權力的象征。手中有錢有地的單位,可以利用集資建房的方式創(chuàng)造優(yōu)厚的住房待遇,然后尊卑有序地分配給了職工,行政級別越高,享受的住房資源越多。由此就帶來了公平問題。一方面,住房體系依附在公務員的收入分配體系,造成公務員與社會其他階層利益落差過大;同時,單位集資建房,具有排他性,實際是壟斷了資源。為此,2006年國家規(guī)范公務員收入分配秩序時,建設部、監(jiān)察部、國土資源部三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制止違規(guī)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停止審批黨政機關集資合作建房項目,從而將住房從權力體系中剝離出。 如今,重提為公務員建集資房,違背了改革的方向,是開歷史的倒車,造成新的不公。納稅人已經(jīng)為公務員支付了工資和報酬,沒有義務繼續(xù)為其提供住房等額外福利。更重要的是,“為公務員建集資房”只是頭痛醫(yī)頭的救火式應對,無助于消弭收入跑不過房價的民生痛感。在廣大中低收入階層為買不起房苦苦煎熬時,國家公職人員卻可以“先天下之樂而樂”,必然割裂了各階層之間的關系,激化社會矛盾。 眼下,房價非理性高企已然成為全民公敵,掌握一定權力的公務員階層,理應努力解決全社會住房保障問題,尋求“達濟天下”,而不能利用手中的權力自肥和尋租,甘于“獨善其身”。倘若“躲進小樓成一統(tǒng),管他冬夏與春秋”,有關部門還焉有動力去馴服房地產(chǎn)市場這匹脫韁野馬? 為買不起房把脈,真正對癥下藥的方子是,堅持房地產(chǎn)調控,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落實收入倍增計劃,逐步推動房價收入比合理回歸。諸如“為公務員建集資房”這樣的旁門左道,是飲鴆止渴,不要也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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