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納入考核”關鍵是誰說了算
www.fjnet.cn?2012-07-05 10:24? 張遇哲?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7月3日,國務院印發(fā)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提出計劃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5年完善食品安全監(jiān)管。該決定首次明確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7月4日《新京報》)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作為公共管理機構,各級政府對于食品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fā)生,很大程度上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監(jiān)管不力,把關不嚴,層層環(huán)節(jié)形同虛設。把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的制度初衷不言而喻,藉此強化地方政府“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程度,當好百姓守護神。 不過,政績考核并非一考就靈,環(huán)保就是前車之鑒。早在“十一五”期間,環(huán)保就被納入地方政府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并一度被輿論寄予厚望。然而時至今日,似乎遠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各類環(huán)境問題依然時有發(fā)生,卻鮮聞相關官員因此受到牽連。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考核機制單一,缺乏公眾參與,以致流于形式。 在西方國家,對政府官員的考核有兩個評價體系:一個是政府部門的自我評價體系;另一個是社會評價體系,二者互為補充。而社會評價又分為群眾代表、媒體輿論、中介機構三種渠道,從而確保民意的全面、真實、可靠。目前,我國現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基本是政府內部閉門考核,即由上級組織對下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執(zhí)政情況進行考察和評價。即使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和基層群眾應邀參與,也難以全面反映廣大公眾的心聲,而且其評價結果在整個考核中所占權重十分有限,不足以決定官員命運。由于公眾參與考核評價的范圍小、渠道窄、分量輕,政績考核更多地是由上級說了算。 實踐證明,內部監(jiān)督是最靠不住的。當本應對公眾負責異化為對上級負責,地方政府完全可以減招拆招,應對自如。如果上級不夠重視,走走形式,自己就陪著演戲,打打哈哈;如果上級要求嚴格,要動真格,就祭出報喜不報憂、粉飾天平的法寶,讓考核組一葉障目,不見真相。萬一查出些什么問題,還有“接待就是生產力”的殺手锏,利益公關,化險為夷。尤其在官官相護的行政生態(tài)之下,“但行好事,莫問前程。與人方便,自己方便”更是成為不言自明的潛規(guī)則。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食品安全與公眾利益休戚相關,有沒有吃上放心的食物,喝上干凈的水,老百姓最有發(fā)言權。同時,群眾的眼睛容不得沙子,傾聽來自公眾的真實聲音,有助于我們拓寬視野,撥云見日,貼近真相。因此,科學公正地評價和認定領導干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績,就必須堅持走“開門考核”之路。否則,缺少公眾參與的政績考核是不完整的,其真實性和可信度也將大打折扣。 “食品安全納入考核”能否發(fā)揮威力,關鍵是誰說了算。倘若繼續(xù)讓政府唱獨角戲,勢必大大消弭制度善意。唯有廣泛吸引公眾參與,大幅提高評價權重,使政績考核由單一的“官考官”向“民考官”與“官考官”相結合轉型,從“上級拍板”到“群眾與上級共同擁有話語權”轉變,才能促使各級政府和廣大官員殫精極慮,守護好食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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