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指標”只是“罰款任務”的避諱
www.fjnet.cn?2012-06-06 06:53? 柏文學?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前晚,有網友在微博上發(fā)布了一則貼在陜西省西安市未央交警大隊里的通知,通知中稱,由于該交警隊在4月份人均糾違只有163例,為全支隊最少,已經被通報,希望民警們“加大照相機抓拍和開據通知書力度”。看了這張圖,不少網友懷疑這是交警部門在設置罰款指標。(6月5日大河網) 面對網友們的質疑,未央交警大隊政秘科副科長回應,這并不是確切的罰款任務,只是工作考核的量化指標。可是明眼人一看,所謂“量化指標”,只不過是“罰款任務”的避諱,如同阿Q對“禿”乃至“燈”、“光”的避諱。既然是“工作考核”,必然算做“工作績效”,必然與“獎金”掛鉤,必然影響到個人切身利益的收入多寡。 因此,把“糾正違章多少”作為“工作考核的量化指標”,不管領導的主觀意圖是什么,導致客觀的管理導向與實際效果必然是:交警們“糾違”越多,“工作考核”便越“好”,“量化指標”便越優(yōu),獎金便越多,收入便越高。在利益驅動下,交警們便希望交通違章事件越多越好。司機們越是不遵守交通秩序,哪怕城市交通大亂,交警們便越開心、越高興、越快樂。如果司機們自覺遵守交通秩序,交警們沒有機會糾正違章,便會陷入焦慮不安,心急如火。 另一個更可怕的邏輯結果是什么呢?交警們沒機會“糾違”,為了生存,便躍躍欲試、蠢蠢欲動制造機會“糾違”,便會挖掘違章陷阱,便會釣魚執(zhí)法。這一來,即便自覺遵守交通秩序的司機們,也開始沒有好日子過了,做好事讓人搭便車,就是非法經營;車子開得再慢,也會超速;交通標志就會越來越小,就會藏在樹蔭里,讓人看不見。 所以西安交警部門,不必在“量化指標”和“罰款任務”之間玩文字游戲,而必須切切實實取消交警“糾違”次數的“量化指標”,取消罰款指標的“工作考核”,只應該考核交警的“不糾違次數”。如果所有的司機都遵守交通秩序,沒有人違章,交警的“糾違次數”自然為零,很正常。如果有司機不遵守交通秩序,交警失職瀆職“不糾違”,這就必須給交警予處罰。只有這樣,才會天下太平,無為而治。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3-31]罰款經濟不死,“只罰”亂象難絕
- [ 02-16]能否讓違章交罰款者“壞事多磨”?
- [ 02-10]罰款50萬問責強拆“梁林故居”?
- [ 11-28]市容監(jiān)督員罰款提成50%的多重悖論
- [ 11-23]有多少收費罰款 預算應當看得見
- [ 11-11]寬帶壟斷降價比罰款更重要
- [ 09-09]冒名房貸,豈可罰款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