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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和民眾都需要理性
www.fjnet.cn?2011-09-26 16:42? 鄧清波?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本月初,廣東東莞交警以事故高發(fā)為由,將該市一處匝道原先60公里的限速調整為40公里,不少車主中招。21日,80余名車主帶著大量的視頻以及道路設計效果圖來到莞深高速管理中心,建議交警重新勘驗。東莞市交警支隊承諾取消該段匝道超速違章的全部罰款,還將重新調研設計新的整改方案。
因政府部門不當作為損害民眾權益而引發(fā)的群體維權事件,并不少見,這次東莞市車主維權的最大亮點在于理性。車主們借助網絡征詢民意并相互聯絡,又親自到現場反復調研取證,咨詢了律師,選出了代表,積極主動發(fā)布相關維權信息,與交警方面據理力爭,維權最終獲得成功。
交警部門沒有一錯到底,做出了糾正錯誤的表態(tài),也不失為理性。對于權力部門來說,理性就是堅持依法行政,規(guī)范用權,實事求是,尊重民意,一切以公共利益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對權力部門和公眾來說,只有一方的理性而沒有另一方的理性,則理性終究無法保持,公民權益就不能保障,社會和諧穩(wěn)定就難以實現。要使雙方都保持理性,就要建立健全相關機制,暢通民眾知情和表達渠道,使權力始終受到民主監(jiān)督。從這個意義上來講,這次東莞車主們理性維權的成功,是一次權力和公眾在互動中共保理性的良好范例。(福建日報)
——湖南·鄧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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