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商品房每平方米673元,你信嗎?不管你信不信,反正鄭州的稅務部門信了,鄭州的一家房地產公司就因為報出這價逃稅了62萬多元。(據8月31日《人民日報》)
這種消息出自審計部門的審計報告。借助記者慧眼,我們看到了稅務部門是如何對房地產商進行稅收征管的。日前,河南省審計廳公布對全省100家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2010年度稅費征管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結果顯示,去年審計部門抽查15家房地產企業(yè),共查出偷逃稅887萬元,另在審計調查中發(fā)現,27家房地產企業(yè)少繳納土地增值稅2527萬元。這其中的典型就是,鄭州一家房地產公司2010年出售的36套商品房中,合同價款最高每平方米4801元,最低每平方米只有673元!而且,這種報價方式輕易瞞過了稅務人員的眼睛,使房地產商逃稅62萬多元。
偽造報價,讓每平方米673元的房價通過稅務人員的審核,以達到偷稅目的,實在是件滑稽的事情。不僅如此,這還是一件涉嫌違法犯罪的案子!申報者主觀故意偷稅,征管者“心領神會”鼠標一點讓其輕松過關,涉嫌瀆職!
其他比較隱蔽的偷稅方式還有預售房款、開N個賬戶隱藏資金流動、內外勾結以“招商引資”變相減免稅款和監(jiān)管出現漏洞適用稅率不一等,那么,到底是“狐貍”太狡猾呢?還是“獵人”太笨蛋呢?《人民日報》在“快評”中指出,有兩類逃漏稅行為,一類是和地稅部門達成某種默契,一類是故意隱瞞。對于默契型的逃漏稅,迫切希望能建立相關制度進行規(guī)范,對類似商品房每平方米673元的案例一查到底,并加大懲處力度。法律和行政雙管齊下,必能形成強大的約束力。對于故意隱瞞型逃漏稅,則應加強信息共享。審計部門用事實告訴我們,只要想管,就沒什么困難。
聯想到最近的“房產加名稅”、“月餅稅”,查查稅法,都該征,“一個都不能少”,可是,實際又是千變萬化,比如“加名稅”是以契稅名義征收,“月餅稅”是以個人所得稅名義征收,契約也好,個人所得也罷,必須要兼顧實際情況,如果非要硬征,只講“稅理”不講“人情”,那么這些稅最終會變成“傷心稅”,無益于社會和諧。所以,弄來弄去,這些地方小稅被各地大大自由裁量,亂象紛呈。
映入公眾眼簾的是,稅收政策似乎成了“橡皮筋”,可松可緊。在稅務人員手里,這是筆財富,如果謀取私利,一切都順理成章。比如,納稅申報673元的房價順利通過審核,如果不是審計部門這條“看門狗”給咬出來,還會有誰會知道呢?企業(yè)偷逃的稅款如果光顧自己獨吞,不“互惠互利”,稅務人員豈不成了天底下最大的傻子?
令人憂慮的是,報道說對審計調查發(fā)現的問題,稅務部門正在查漏補缺,目前,大部分問題已經進行整改,9月底之前,所有問題都將整改完畢?!H,愚人節(jié)到了哦,啥滋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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