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廣安岳池縣菜農楊仕文,無照駕駛摩托車,拉著135公斤新鮮四季豆,準備上街去賣。在經過恐龍鄉(xiāng)場鎮(zhèn)時,楊仕文被恐龍派出所民警擋獲。因無證駕駛,楊仕文當即被處以行政拘留3日。然而,135公斤的新鮮四季豆咋辦?征得楊仕文同意后,當天下午,恐龍派出所3名民警,用警車把四季豆拉到縣城北門外蔬菜市場,由民警幫忙叫賣、售完。21日上午,民警把賣菜所得的324元全部交給正在岳池拘留所接受處罰的楊仕文。(6月23日《華西都市報》)
人性化執(zhí)法,當然好。這樣的案例、這樣的警察,讓我們體會到了“嚴格執(zhí)法、熱情服務”和“立警為公、執(zhí)法為民”的最高境界。然而,該新聞也暴露了一些方面的問題,我們有必要對“警察叫賣四季豆”新聞進行三重追問。
第一,恐龍派出所民警怎么也上街查無照駕駛了?眾所周知,公安派出所是沒有交通管理執(zhí)法權的。按照《人民警察法》第六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的規(guī)定,“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是交通警察的職責。
難道廣安岳池縣公安局沒有建立交警大隊及其所屬中隊嗎?如果該縣建有獨立的交通警察隊伍,那么派出所警察為什么還要越權執(zhí)法?恐龍派出所的警察上路進行交通執(zhí)法,難道對于無照駕駛違法行為真的只拘留不罰款?
第二,警察憑什么進入蔬菜市場叫賣四季豆?我們知道,無論哪個市場都有一整套準入手續(xù)和規(guī)章制度。“縣城北門外蔬菜市場”好歹也是個正規(guī)的市場,攤位的出租和管理起碼也有個規(guī)范,至少不會是誰想進就進、誰想賣就賣的。
派出所的警察同志給市場繳納管理費、衛(wèi)生費和檢疫費了嗎?別的攤販要想進入市場,若不繳納以上規(guī)費,門兒都沒有??墒撬麄冊趺纯梢韵脒M就進、想賣就賣,難道就因為他們是警察?而且,警察賣了也就賣了,按市場價尚屬于合情合理,為什么要比別人貴五毛?別人賣一塊錢一斤,警察居然要賣一塊五一斤,還真的有人買,是買菜的居民思想覺悟高,還是因為賣菜的是警察?
第三,警察今日叫賣四季豆,明天會叫賣什么?天下之大,總有一些令人想不到的人和事。今天派出所的警察幫人賣了四季豆,明天會不會幫人賣韭菜,后天會不會為人推銷生猛海鮮?“警察叫賣四季豆”之典型不可復制、不可推廣,如果碰到了一個違法的將要執(zhí)行拘留的攤販,就要身體力行地為之去叫賣、去推銷,那么我們的警察還干別的事嗎?
從執(zhí)法效果上考慮是沒有錯的,錯就錯在不務正業(yè)而起到與初衷截然不同的社會后果??梢韵胂?,經過媒體一傳播,恐龍派出所名聲大振。今后凡是生意不好做的菜農,都可以無照駕駛摩托車載貨經過該派出所,好讓警察拘留三日,然后坐等警察送來貨款——今天走了個“菜農楊仕文”,明天或許就會來一個“菜農楊仕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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