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天,龍崗橫崗街道辦執(zhí)法隊在六約村拆除一棟五層樓違建時,別出心裁,從一樓拆起,而且拆了一半之后就撤離現(xiàn)場,留下一棟搖搖欲墜的歪樓。執(zhí)法隊綜合科的唐科長表示他們這是有意為之,因為要拆的違章建筑太多了,先讓樓主無法繼續(xù)搶建,日后再慢慢從上拆除。(1月3日《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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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掉一角的建筑向一邊傾斜,村民認為存在安全隱患。陳以懷/攝
從唐科長的解釋中,我們可以感覺得到,他對自己的“創(chuàng)新”拆違辦法頗有幾分得意。不可否認,留下一棟搖搖欲墜的歪樓確實可以有效阻止村民繼續(xù)搶建,使執(zhí)法隊能騰出更多的時間去對付其他的違章建筑。但是,卻也不能不說,這位可愛的唐科長的頭腦太簡單、太機械了,而且有點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味道,根本沒有考慮這種“創(chuàng)新”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就像村民們說的, “留一個這樣的炸彈在這里多危險?。 鄙杂幸稽c生活常識的人都能想到的事情,為什么作為政府公務員的唐科長就想不到呢?
其實,如此“創(chuàng)新”的拆違辦法不但會留下嚴重的安全隱患,而且整個“創(chuàng)新”的過程都充滿了危險。按照一般的常識,拆除建筑物應該從頂層往下拆,如果從下層往上拆,勢必最終會引起整個建筑物的垮塌,因為這個世界還從來沒有建筑“空中樓閣”成功的先例。如果在唐科長“創(chuàng)新”的過程中,高達五層的樓房竟然不識時務地倒塌了,砸死或砸傷了人,不知唐科長是否還會因自己的創(chuàng)舉而自豪呢?留下的這一棟歪樓,由于根基已經(jīng)遭到破壞,我想,不可能像比薩斜塔那樣,歷時一千多年還不倒吧——這座歪樓就像一顆隨時都可能爆炸的定時炸彈,你讓它留在那里固然危險,而要進一步拆除它,不管你是從上往下拆還是從下往上拆,都同樣存在不可預測的風險。
就算在如此“創(chuàng)新”的過程中,已經(jīng)做了充分的安全防范措施,不會砸著人。但是,房子里面還有價值幾十萬的建材都還沒運出來,你唐科長留下了如此一座危樓,誰還敢進去將這些材料運出來,萬一在運建材的過程中,房子倒塌了怎么辦,責任應該由誰來負?看來只好任由這些建材被廢墟掩埋了,那么,這個損失應該由誰來承擔?
盡管被拆違者多次警告無效依然頂風搶建,把執(zhí)法隊完全不放在眼里,甚至還經(jīng)常暴力抗法,我們也相信唐科長在依法依規(guī)辦事,但是,在拆違過程中,仍然應該使村民的損失降低到最小,以緩和社會矛盾,避免不必要的人際沖突。何況,采取這種違背常理的拆違辦法,簡直是將人的生命當成兒戲一般。
雖然,到目前為止,這座歪樓還沒有倒塌,因而也尚未發(fā)生安全事故,但是,為了杜絕類似事件的發(fā)生,有關人員——至少唐科長——應該為此事承擔相應的責任。否則,等到真正出了安全事故的時候,再來追究責任,恐怕為時已晚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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