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執(zhí)行10年的電動自行車技術標準的最新修訂方案計劃,將于近期遞交國家標準委。據(jù)了解,自申請暫緩實施電摩新國標后,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也加快了電動自行車技術標準的修訂。12月11日,國家標準委曾以專家作答的方式重申了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的標準規(guī)定。然而,國內(nèi)一些專家對電摩新國標的可行性進行了質疑,電動自行車行業(yè)期待著在最后生死關頭扭轉乾坤(12月14日《成都晚報》)。
電動摩托車新國家標準的出臺,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而自行車行業(yè)的反彈尤為強烈。還有十幾天“電摩”新國標就要施行了,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卻在擬定“電自”的新國標,并要求暫緩執(zhí)行“電摩”新國標;更麻煩的是,自行車行業(yè)修訂的“電自”新國標與已經(jīng)公布的“電摩”新國標肯定存在沖突,比如,“電摩”新標準規(guī)定:時速20公里和重量40公斤以上的電動車屬于摩托車的范圍,而自行車協(xié)會卻想把這兩大核心指標分別提高到30公里和60公斤左右——這該如何是好呢?
摩托車行業(yè)當然不想收縮自己的“勢力范圍”,而自行車行業(yè)卻想擴大自己的“勢力范圍”。顯而易見,“電自”與“電摩”之間的爭議實際上就是利益之爭。那么,兩種主張中哪一種比較合理呢?國家標準委到底應該如何裁決?具體的時速或重量等標準姑且不論,國標委的做法至少在程序上是值得商榷的——
“電摩”新國標的出臺失之草率。電動車標準的界定不僅關系到摩托車和自行車生產(chǎn)廠商的利益,也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因此,“電摩”國標的制定或修訂應該征求各個方面的意見。在遭到廣泛的質疑之后,國標委聲明稱,“電摩”新國標“是經(jīng)國家發(fā)改委、公安交管等部門同意,在全國汽車標委會摩托車分會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相關科研單位和專家多年反復論證制定的”——為什么只征求“摩托車分會”的意見而不征求“自行車分會”的意見?消費者的意見也不值得聽一聽嗎?
“電摩”新國標不應該獨自修訂。“電摩”和“電自”都是兩輪的電動車,二者處于同一個整體之中,這就如同切割一塊蛋糕,這一半兒多一點兒就意味著那一半兒少一點兒,也就是說,確定“電摩”的時速和重量等標準,實際上也是在確定“電自”的標準。因此,在制定或修訂這些標準的時候應該統(tǒng)籌考慮、同步出臺——要么在制定或修訂“電摩”標準的同時也制定或修訂“電自”標準,要么制定一部統(tǒng)一的兩輪電動車標準并在同一個大框架內(nèi)對“電摩”和“電自”進行界定。
誠然,早在10年前,《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就已發(fā)布施行,“時速20公里”和“重量40公斤”就是出自這個文件,因此這兩個核心的標準實際上并不算是“新國標”??墒?,這兩個標準與電動車的生產(chǎn)、銷售及使用現(xiàn)狀確實存在著很大的距離。如果按照上述這兩個標準,目前國內(nèi)95%的電動兩輪車都要被歸入摩托車,這數(shù)以億計的“電摩”都要上機動車牌照、擠入機動車道行駛,而且騎車人還都要考駕照……而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梢钥隙ǖ卣f,“電摩”新國標即使按原計劃執(zhí)行,它在明年元旦后也只能是一紙空文。
并不是說制度應該一味地遷就現(xiàn)實,而是說制度設計應該充分尊重現(xiàn)實,從而在理想與實現(xiàn)之前找到平衡點。因此,我也建議國標委暫緩執(zhí)行“電摩”新標準,并通盤考慮電動兩輪車的各項標準;鑒于這項工作的復雜性,聽證會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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