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規(guī)定:被認定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必須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以及財產的變動情況,如果申請低收入核定的家庭隱瞞收入和財產,騙取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的,將由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取消核定證明,并記入人民銀行企業(yè)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部門建立的誠信體系。(10月12日《鄭州晚報》)
對于財產申報這樣的話題,民眾最先議論且認為該申報的還是政府工作人員的財產,因為這是對權力監(jiān)督體制的一項有效補充措施,而且更多數情況下也只有他們才有可能以權謀私獲得非法收入。然而頗為諷刺的是,財產申報并沒有最先在官員中實行卻在普通民眾中得以真正貫徹。仿佛正應驗了年初兩會時某省部級政協(xié)委員面對記者“官員財產何時公布”時雷人的反問“為什么老百姓不公開財產”,只是這個時候我們也要反問,如今河南低收入家庭的財產已經申報公布,那么河南官員的財產又何時公布呢?
公共福利的不斷淪陷和被侵占也的確召喚著低收入家庭財產申報制度的出臺,倘若早就實行將低收入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變動情況及時上報的財產申報制度,想必也就不會有或者至少可以遏制“經適房六連號”和“最牛寶寶”這樣一些令人憤怒的事件的出現。低收入家庭可以順利的實行財產申報制度并不是因為他們相對強勢的權力擁有者處于弱勢,而是因為我們知道惟有這樣方能防止原本就有限的社會福利被一步步侵蝕。那么,在明知官員財產公示可以有效遏制腐敗的情況下,我們是不是也應該積極實現官員財產公示呢?
低收入家庭財產申報順利的實現了,而官員財產申報卻“千呼萬喚不出來”。
在瀏陽公示75名擬提拔官員財產這樣的事件都被輿論認為已算是巨大進步的情況下,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的難度之大也就可見一斑了,只是這并不代表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就不具有可操作性。官員財產難以申報難以公布更多的情況下是源于權力對利益的自我保護,財產申報、財產公開必定讓大多數腐敗蛀蟲無處遁形,也讓那些打著公仆旗號的“老爺們”不敢再明目張膽、肆無忌憚的進行權錢交易,但是傲慢已久的權力豈會順從的低頭?只要權力不低頭,群眾的監(jiān)督權、知情權也就無從說起,腐敗的難以遏制也就清理之中??上驳氖?,在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上,已明確提出要將官員的住房、投資列入領導干部報告內容,官員的財產申報公開已經邁出了極具意義的第一步。因此,在河南提出低收入家庭財產申報的時候,我們還是殷切的希望,官員的財產申報與公開也能早日得以實現。
- 2009-07-26低保戶和官員誰更應該申報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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