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網友曬出別人為29歲市長周森鋒打傘的工作照之后,6月24日,一篇題為《最年輕市長碩士期間論文涉嫌抄襲》的帖子在網上廣泛轉帖。記者從中國期刊網上下載了這名網友提到的兩篇論文。經對比發(fā)現,網友所述基本屬實。
襄樊市組織部就此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周森鋒論文涉嫌抄襲,其指導老師或刊發(fā)論文的雜志社應該負相應責任,組織部門當時沒有條件也沒有能力對周森鋒研究生期間所做論文進行考察。
襄樊市組織部的解釋,自相矛盾。
既然組織部門明白自己“沒有條件也沒有能力”進行考察,那么,怎么能將論文抄襲的責任,在沒有經過專業(yè)學術委員會的鑒定之前,就推給導師和雜志社呢——論文抄襲,要求雜志社負責,似乎沒有這樣的慣例;弟子的論文沒有經導師審閱自主發(fā)表,導師承擔何責任?——同樣,既然組織部門明白自己“沒有條件也沒有能力”進行考察,那么,在任用過程中,為何不引入“有條件、有能力”的評價、考察機制呢?
隨著對最年輕市長的關注升級,有人對網友無休止的質疑和“扒糞”之舉,頗為不滿,甚至呼吁不要再“折騰”這位“年輕有為”的市長,讓他安心工作,并稱讓周同志做個好市長是大家的心愿。
我一點不明白,網友的質疑,怎么就折騰市長了,這種質疑,難道不是希望有一個好市長——一個視察工作需要別人打傘的人,雖然不能就此表明他的官氣很重,但至少有脫離群眾的某些苗頭;一個求學期間涉嫌抄襲他人論文的人,毫無疑問存在嚴重的學術道德問題,讓他做市長,無疑充滿風險。
以上網友所做的質疑、“扒糞”之事,本不應該由網友來做,而應該由提名市長人選的組織部門,對市長人選進行表決的人大代表來做。事實上,只要在提名或者投票環(huán)節(jié),組織部門和人大代表稍微認真一些,就可以發(fā)現網友所找出來的照片、有抄襲嫌疑的論文——這些照片和論文,全都在網絡上。
令人遺憾的是,似乎沒有任何組織部門的人、人大代表,去對這位市長候選人,進行“推薦語”之外的考察,所以,全票當選發(fā)生了。而“全票”也成為大家對“年輕有為”的認同?,F在,面對網友拋出來的證據,投全票的人大代表們,是不是也要說自己“沒有條件”、“沒有能力”去考察這位候選人呢?
其實,如果在提名、投票過程中,組織部門和人大代表們能公開、認真考察候選人,網友在市長全票當選之后的質疑,將不會這么熱烈,這與當選者的年齡無關、背景無關,而與整個過程是否公正、透明,是否有民眾的參與有關。
在眼下新市長的涉嫌抄襲被曝光之際,建議組織部門和人大代表,“亡羊補牢”,督促新市長對自己的涉嫌抄襲作出解釋,向市民和公眾做出交代,而不能簡單地推卸自己的責任,并讓這件事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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