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5日是全國開展“向雷鋒同志學習” 45周年的紀念日,本應該十分隆重。可是,今年學雷鋒卻有一點冷,就連學雷鋒的新聞,似乎報紙也提不起了興趣。為什么呢?對這種現(xiàn)象,有人說是因為雷鋒精神已經過時了,有人說是現(xiàn)代人的道德淪喪了。對此,筆者認為我們應該還原雷鋒,還原雷鋒精神,理性地面對雷鋒精神過時論。
去年,吳紅梅寫了一本非常暢銷的《像雷鋒那樣》(電子工業(yè)出版社2007年3月版)。這本書從勵志的視角重新解讀了雷鋒,把雷鋒說成一個規(guī)劃人生、自我激勵,并取得事業(yè)成功的完美典范。這本書里,無論是雷鋒的助人為樂、還是雷鋒的無限忠誠,都被所謂的職業(yè)規(guī)劃功利化了。這當然不是真實的雷鋒,也不是真實的雷鋒精神,但它的歡迎則從側面證明傳統(tǒng)的雷鋒精神確實已經提不起現(xiàn)代人的興趣了。
解讀雷鋒,我們必須回到雷鋒生活的時代。雷鋒生活的時代具有兩個鮮明的社會特征,一是以階級斗爭為綱,二是處于計劃經濟時代。在階級斗爭為綱的環(huán)境里,人都生活在一種無形的強制之下,基本上都變成了“馴順工具”;階級斗爭為綱加上計劃經濟,大多數人都處于“一切行動聽指揮”的狀態(tài),無償是主流,有償是順其自然,根本不敢去“求償”??傮w上說,那個時代的人基本上都喪失了主體性,只有強制而沒有自愿,只有服從而沒有選擇。
雷鋒是那個時代的人,雷鋒精神也是那個時代的產物。雷鋒所做的事,是那個時代的人們都在做的事;雷鋒的想法,是那個時代大多數人的想法,只是雷鋒在“無償奉獻”、“無限忠誠”方面表現(xiàn)得比別人更加突出一些而已。雷鋒精神的實質也就是這兩點。后來,人們總結出來的“釘子”精神、“螺絲釘”精神,艱苦奮斗精神則是任何時代人的發(fā)展的基本要求,是基本的職業(yè)道德,而不是雷鋒特有的。有人說雷鋒精神的實質是互助互愛,但互助互愛是人類最古老、最美好的情感和精神,也不獨屬于雷鋒。實際上這些都是人們對雷鋒精神的人為拔高,是過度解讀,這種解讀已經脫離了時代背景。在雷鋒那個時代,雷鋒本人也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并沒有我們今天宣傳的這么崇高和偉大。他的崇高和偉大,只不過是在人治的特定背景下,被一個榜樣的時代的傳媒塑造的。
如果我們能夠理性地還原雷鋒和雷鋒精神,我們對雷鋒精神過時論的憤怒就會少多了,因為時代不一樣了。我們今天的時代,是一個道德與法制的時代, 雷鋒精神的合理成分都已經在人們的道德選擇中體現(xiàn)出來了,不需要特意加上一個“雷鋒精神”的標簽;在法制時代,“法不禁止即自由”,不但法律沒有規(guī)定人要“無私奉獻”和“無限忠誠”,而且還要求公民理性抉擇,還規(guī)定了公民的求償權。我們今天的時代,是一個市場經濟的時代,市場經濟強調競爭、效率和經濟效益,一味地“無私奉獻”和“無限忠誠”恰恰是與市場經濟相悖的。
市場經濟時代,“無償”的雷鋒精神已經過時了。這一點,我國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先生在他的《中國人的道德前景》中舉了一個很好的例子:“一位學雷鋒的好心人義務為附近群眾修理鍋碗瓢盆,于是在他的面前排起了幾十個人的長隊,每個人手里拿著一個破損待修的器皿。”這種學雷鋒的后果不是培養(yǎng)了更多學雷鋒的人,而是培養(yǎng)了幾十名揀便宜的人。如果從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考慮,它還造成了社會資源的浪費,降低了社會經濟效益。
雷鋒精神過時了,這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現(xiàn)實。說雷鋒精神過時,并不是指所有發(fā)生在雷鋒身上的現(xiàn)象都過時了,而是說那種一味地“無私奉獻”和“無限忠誠”的精神過時了。至于他踐行的職業(yè)道德,大多數都已經自覺遵守了;他踐行的“互助互愛”的傳統(tǒng)美德,已經被現(xiàn)在的志愿者精神取代和發(fā)揚了。因此,承認雷鋒精神過時了,天塌不下來,我們的生活也不會變壞。(葉雷)
觀點>>>留住雷鋒,社會需要雷鋒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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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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